心经: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声香味触法。 金刚经:无法。 色爲眼所见。声爲耳所听。法就是意念所想的,可分爲善法,惡法,不善不恶法,无记法,乃至极微細法(意念所不能缘) 总之能于八识中显现,即是法。有人說金刚经的法是善法,此說甚爲愚痴错误。 善法,惡法,不善不恶法,无记法,乃至极微細法(意念所不能缘)》这些都是金刚经的法。 佛经上有一故事:甲不小心误杀一人乙,绝對是不小心误杀的,无有一点杀念。佛說此人(甲)无罪。但后世时,此人(甲)就被乙杀死,乙也是不小心误杀甲,无有一点杀念。佛說此人(乙)无罪。(此文为yc791022原创) 本篇文章阅读:次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